Ⅰ 鴻茅葯酒還能喝嗎,現在還可以買嗎
鴻茅葯酒能喝但不能多喝,它是治病的葯酒。當然可以購買!
Ⅱ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損害商譽」為何被駁回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損害商譽」被法院駁回:不構成侮辱誹謗。
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於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葯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此外,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葯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葯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來源:新浪新聞
Ⅲ 鴻茅葯酒起訴為什麼被駁回
6月21日,涉案被告、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程遠告訴澎湃新聞,上海市閔行內區人民法院於6月13日宣容判,駁回了原告鴻茅葯酒的訴求。
從判決書中看到,法院認為,被告程遠發表的涉案文章不具有貶損原告企業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違法性。法院還強調,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Ⅳ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為何被駁回
內蒙古鴻茅國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茅葯酒公司)與律師程遠名譽權糾紛一案有了最新進展。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於6月13日宣判,駁回了原告鴻茅葯酒的訴求。
從判決書中看到,法院認為,被告程遠發表的涉案文章不具有貶損原告企業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違法性。法院還強調,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於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葯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此外,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葯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葯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Ⅳ 鴻茅葯酒是騙人的嗎
從治病的角度它是騙人的
配方已經公開了 最主要的部分是基酒,每份專157500g(也就是一斤裝315瓶)屬,然後是紅糖和冰糖,每份22680g和7440g,含量第三的是紅曲,900g。所謂紅曲,就是麴黴科真菌紅麴黴Monascus purpureus Went的菌絲體寄生在粳米上而成的紅曲米,是一種天然的色素,南方做燒肉或豆腐乳經常使用。剩下含量比較多的,都是烹飪中經常使用的調料,小茴香240g,肉桂120g,砂仁60g,白豆蔻60g,等等,看看這份配料圖,是不是感覺鴻茅葯酒改名叫紅毛料酒更合適? 所謂葯材絕大多數都是每315瓶 15克 包括豹骨
暫且不論這些15克的葯材是否有效 就這個量也就是打個雞蛋到長江 全流域喝上雞蛋湯...
再深究這些葯材是否能包治百病...
Ⅵ 如何看待鴻茅葯酒撤案撤訴
譚秦東道歉,鴻茅國葯接受道歉,並同時向公安撤回報案、向法院撤回起訴。站在法律專業角度,如何看待這一最新進展?
自最高檢責成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復查此案,並由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作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定性以來,譚秦東涉嫌的刑事案件的走向基本已經確定。如果公安機關拿不出新的有力證據,涼城縣檢察院這道關就邁不過去。而本案早已偵查終結,公安機關很難再提供新的有力證據。
案件怎麼辦?主動承認自己辦錯案、抓錯人?目前看來,有關部門似乎並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於是乎,由譚秦東公開致歉,再由報案人鴻茅國葯主動撤回報案,最後由公安機關順勢撤銷案件,就成了一個可以保全有關方面顏面的做法。
從譚秦東在廣州被再次訊問後精神失常的情況來看,其本人和家屬內心的恐懼、壓力都可想而知。一次致歉換來從此平安,想必求之不得,自然會樂於接受。
只是,損害商品聲譽罪是刑事公訴案件,應當由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起訴,人民法院負責審判。偵查權和訴權並不掌握在報案人手上,撤回報案只是報案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報案人撤案並不代表公安機關會跟著撤案。公安機關必須根據證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並依據法定程序自行決定是否撤銷案件。
具體來說,譚秦東案件的偵查權掌握在涼城縣公安局手中,訴權掌握在涼城縣檢察院手中,案件走向在理論上均非報案人鴻茅國葯所能左右或決定。不過,鑒於本案的特殊情況,雙方當事人的和解及鴻茅國葯主動撤回報案,將會在刑事和解的框架下,為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提供論據和鋪墊。因此,鴻茅國葯的撤回報案與其說是在為自己解套,不如說是同時在為有關部門解套。
至於民事侵權訴訟,由於不涉及人身自由,法律強製程度較低,主要指向經濟利益,故媒體一開始關注度就不高。此次鴻茅國葯趁機一並向法院撤回民事侵權之訴,是其意思自治和訴權處分的體現,法院一般都會裁定準許。
至此,譚秦東因為一篇網帖引發的法律訴訟可望接近終結。如果涼城縣公安局果真撤銷了案件,由於已經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譚秦東有權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賠償。根據最高檢公布的最新標准,每羈押一日,譚秦東有權獲得284.74元賠償。
根據刑訴法,公安機關有權對其懷疑涉嫌犯罪的人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且拘留期限最長可達37天。不過,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即便最終撤銷案件,涼城縣公安局也不必為刑事拘留譚秦東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為,法律賦予了公安機關充分的裁量權和試錯權。
對於這個結果,可能各方都會有不同的解讀。特別是站在法治的角度,這稱得上是法治的勝利嗎?元芳,你怎麼看呢?
Ⅶ 鴻茅葯酒到底是真的嗎
毋庸置疑,鴻茅葯酒的倒,不是倒在「假葯」上,而是鴻茅葯酒企業的運作上。
1、鴻內茅葯酒的方,確實是被容葯典收錄了;
2、鴻茅葯酒的製作工藝確實屬於「非遺」;
3、以葯典裡面的配方製作的鴻茅葯酒,絕對是葯;
4、一天一瓶酒,這全是網路以訛傳訛造出來的,就算按照一口25ml算,每天兩口,一個月也就三瓶;
但是,在運作上,
1、鴻茅葯酒作為一個企業,跨省抓捕一事涉嫌違法;
2、老百姓買到的鴻茅葯酒,絕對不是遵照葯典裡面的方足量制出來的,有媒體披露是添加糖了;
3、官方對於大眾的很多質疑,不能夠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釋,比如豹骨;
4、OTC葯物是可以做廣告的,比如健胃消食片、嗎丁啉等等,但是廣告是不是真的參照事實了,灑家不敢斷言。
總之,群眾裡面有壞人啊…
Ⅷ 鴻茅葯酒是騙人的嗎求大神幫助
不能說它是騙人的,但只要是葯肯定不是什麼人都可以隨便亂喝的,對某些人來說喝了很內可能不但容不治病,反而有極大毒副作用。而鴻毛葯酒這些年又的的確確存在著多起廣告違法事實,這次又對說了真話的醫生惡人先告狀,所以說它弄巧成拙,名譽掃地,一點也不為過。
Ⅸ 鴻茅葯酒案譚醫生若無罪,可否起訴
他若無罪肯定是可以起訴獲取相應賠償的,但從他寫的東西來看,無罪的可能性很小。挺多被抓的造謠者有些比他的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