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鴻茅是什麼樣子的
鴻茅:
鴻茅葯酒葯品標准收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葯品標准《中葯成方回制劑》第十四冊,答處方含有67味葯味,規格為每瓶裝250ml和500ml。
1992年10月16日,鴻茅葯酒由原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批准注冊,原批准文號為「內衛葯准字(86)I-20-1355號」。
2002年,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換發批准文號,該品種批准文號換發為「國葯准字Z15020795」。後經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兩次再注冊,現批准文號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在文化和旅遊部的回復中表示,關於「鴻茅葯酒釀酒技藝」的申報,其實早在2013年9月就已經進行。
在2014年的評審中,「鴻茅葯酒配製技藝」在項目初評環節獲得全票通過,緊隨其後的20天社會公示中,也並未有任何關於「鴻茅葯酒配製技藝」項目的異議。
因此,在2014年9月,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同意,原文化部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建議名單報請國務院批准公布,2014年11月,國務院公布了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中國傳統制劑方法(鴻茅葯酒配製技藝)」名列其中。
2. 內蒙古鴻茅葯酒是如何通過審批的
因發文指鴻茅葯酒為毒葯,廣東醫生譚秦東被跨省抓捕事件一石激起千層浪。
而此次引起公眾質疑的並不是一款普通的保健品,而是享有國葯批准文號的非處方葯。
針對鴻茅葯酒葯品成分、臨床數據、產品有效性、安全性以及違規宣傳的報道與評論鋪天蓋地。
根據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茅葯酒」)官方介紹,其產品「葯借酒力,酒助葯勢」,主治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及婦女氣虛血虧。
不過,其不僅「不良反應尚不明確」。在原國家食葯監總局官方網站上「臨床實驗數據核查」欄目查詢「鴻茅葯酒」,查詢結果也是0條。
雖然多次受到媒體質疑,但鴻茅葯酒的業績一路飆升。其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2億元。2016年鴻茅葯酒零售葯店終端(包括實體葯店與網上葯店)銷售額16.3億元,同期增長39%,在中成葯市場僅次於東阿阿膠。
方舟子也指出,對中葯的毒性目前缺乏系統、透徹的研究,絕大部分是不清楚的。
十年廣告違規:違法成本不高
與保健酒不允許宣傳治病功效,鴻茅葯酒作為葯品是允許介紹,但鴻茅葯酒在廣告中屢屢違規。
食葯監總局數據顯示,關鍵字為鴻茅葯酒的廣告內容竟高達1192條。
尼爾森網聯AIS全媒體廣告監測顯示,去年1月至11月,鴻茅葯酒取代寶潔,位列投放廣告企業第一,投放總額同比增長55.9%。而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CTR MI)的數據,2016年,鴻茅品牌(包括酒精飲品、活動、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等)在電視廣告中的投放額為150億元。
鴻茅葯酒雖然獲得了合法的批文,但卻屢屢沖破規定,發布違規廣告。
據此前媒體報道顯示,2007年,鴻茅葯酒就因違法廣告被山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勒令暫停在山東省的銷售。
正是2007年,修訂後的《葯品廣告審查發布標准》在正式實施。其中就已明確規定,葯品廣告中必須標明忠告語等信息,而非處方葯廣告的忠告語是:「請按葯品說明書或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其字體和顏色必須清晰可見、易於辨認。上述內容在電視、電影、互聯網、顯示屏等媒體發布時,出現時間不得少於5秒。
隨後的十年間,鴻茅葯酒開始出現在監管部門公告的違規宣傳企業名單之上。除了違規利用患者形象作證明、誇大葯品適應症之外,缺少「忠告語」也是鴻茅葯酒廣告的問題之一。
2008年,鴻茅葯酒一方面被江蘇、寧夏等地的葯監局責令「暫停銷售」,一方面在強大廣告的帶動下實現銷售額突破億元。據統計,2009年以來,鴻茅葯酒先後被吉林、遼寧、江西等十餘省曝光或查處,多次收到暫停銷售等行政處罰。
2013年,鴻茅葯業曾被浙江省食葯監局列入黑名單,認定其為廣告發布企業信用嚴重失信等級。
另一方面,對於葯品廣告「忠告語」的要求升級為法律條款,2015年實施的新廣告法規定,非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葯品說明書或者在葯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不僅缺乏忠告語,廣告審批樣式中有服用禁忌和注意事項,在電視劇中卻不出現,消費者無法知曉。
此外,2015年新廣告法實施,首次明確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鴻茅葯酒因在店堂使用明星代言廣告,被上海工商立案查處,成為新法實施後「廣告違規第一案」。隨即湖北等7省區對鴻茅葯酒作出「暫停銷售」的決定。
「與早期宣傳的誇張程度相比,新廣告法的實施使得企業已經有所收斂,但是行業中的違規宣傳仍屢見不鮮,尤其是在小地方的宣傳平台較為明顯。而隨著對葯品廣告的要求越來越嚴苛,仍然處於監管真空地帶的影視劇植入廣告越來越受到葯品企業的青睞,同樣,也凸顯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史立臣在接受采訪時說道。「連審查制度相對完善的傳統葯品廣告領域都仍有如此之多的違規現象,更何況是監管尚未明晰的葯品植入廣告。」
這與鴻茅葯酒的中葯配方特點不無關系。」北京中醫葯大學法律系教師鄧勇向記者描述了葯企在此種情況下的違法成本較低,不足以形成威懾效果。
由於其是中葯配方,療效、使用者體質等一系列的無標准就被廠家所利用,當消費者發現吃了不管用,廠家會說每個人的體質、所處的環境等有差異,建議再服用一個療程,直至消費者發現確實不管用,或者吃不起為止。
等消費者向企業投訴時,企業要麼拖延時間,要麼乾脆置之不理。如果到有關部門去投訴,至少要兩個月的時間才能有處理結果,況且即便受到處罰,與其所產生的利潤相比是九牛一毛。
這是一個體系性的問題:「監管體系執行失靈是違法葯品廣告盛行的現實困境,葯品廣告管理法律體系有待完善、修訂,此外執法者的素質和落後手段是制約因素,加上地方保護主義推波助瀾,廣告平台媒體自我監管功能先天不足,廣告行業自律缺失,才會使得問題屢禁不止。」
3. 鴻茅葯酒與鴻矛葯酒是什麼關
鴻茅葯酒是內蒙古鴻茅實業生產的,有著300年的歷史,專業治療風濕骨病、脾胃濕寒內等症,67味中草葯相容互佐使,還能起到很好的保健作用,曾獲得非物質文化遺產、馳名商標、中華老字型大小等眾多榮譽,受到廣大百姓的喜愛。
「鴻矛葯酒」真不知是何方東東,也許是盜用鴻茅葯酒的名氣來宣傳自己的產品吧,
所以希望廣大群眾不要被其所迷惑,要用慧眼識別出真的鴻茅葯酒!
在此祝願大家身體健康!
4. 鴻茅葯酒金剛之身是如何養成
4月16日,國家葯監局對「鴻茅葯酒」首度發聲: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葯酒由非處方葯轉化為處方葯進行論證,並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
在這背後,隱匿著不正常的審批、不正常的政商關系、不正常的政績觀。浸淫這種不正常的社會生態,練就了鴻茅葯酒的金剛之身。但是,在社會正義面前,終究要被打出原形,打下神壇,徒留下一地雞毛。
5. 鴻茅葯酒一個月得喝幾瓶
按正常的治療量,早上20毫升、晚上20毫升,一天就是40毫升,一瓶大概能喝12.5天,一個月所以得喝兩瓶半的樣子。
6. 黨報是怎麼評鴻茅葯酒的
採取更為嚴格的標准,加大監管力度、把握廣告尺度,才能讓違法者畏懼、逾矩者後悔。
同時,廣告平台與當事企業也要擔負起相應的責任。無論是網站、客戶端,還是電視台、報紙,抑或是可以植入廣告的電影、電視劇,都不應該為了廣告費而違背法律規定、進行虛假宣傳。應該看到,輿論監督並不是要徹底否定鴻茅葯酒的葯品價值,而是要讓鴻茅葯酒回歸葯品定位,不再用虛假的保健品廣告賺取利益。對此,主管部門和企業應該摒棄面對輿論監督的對立態度,善於從輿論監督中吸取教訓,承擔起企業的社會責任。更多葯企都應該引以為戒,葯品廣告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
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只有讓虛假消散、讓真實回歸、讓品質說話,我們的制葯工業才能獲得進步,我們的葯品才能經得起檢驗,人民群眾才能 買 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只有從根子上懲治這種廣告,才能給大眾一個放心的環境。
7. 鴻茅葯酒是什麼時候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了
是的鴻茅葯酒始於乾隆四年,即1739年,「鴻茅葯酒」由當時名醫王吉天依祖傳秘方創制。回王吉天原本是山西榆次縣答人,但他為了將祖傳葯酒發揚光大,就必須做好兩件事,一是選擇67味地道葯材,二是找到最好的基酒。所以他北上內蒙古,沿途邊給人治病邊尋找好葯材。跟很多葯酒只是藉助傳說故事編造完全不同,王吉天與「鴻茅葯酒」的歷史在內蒙古《涼城縣志》里有詳細記載。
8. 鴻茅葯酒是哪些演員拍得廣告
陳寶國、張鐵林、雷恪生、李耕、黃健翔
陳寶國
張鐵林
雷恪生(大宅門里飾演大管家王喜光)
李耕(圈內稱其「國舅專業戶」,與張國立出演過康熙微服私訪記、鐵齒銅牙紀曉嵐、親兄熱弟等)
黃健翔
9. 鴻茅在申請馳名商標嗎鴻茅葯酒這么厲害
是的 鴻茅葯酒擁有百年歷史,史料記載翔實,與其他沒有史料記載的回傳說,如同正史野史之涇渭分明答。鴻茅葯酒源自清雍正年間晉商王吉天,方出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是中國用葯最多的中葯復方酒劑。1997年,鴻茅處方和製法被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
10. 鴻茅葯酒吉林哪裡賣
網上復有的賣,具體地址請看參考制資料
鴻茅實業目前已形成了葯酒、保健酒、主題白酒、果酒、草原奶酒五大酒品系列40多個產品的生產能力,包括鴻茅葯酒、鴻茅健酒、雙京古酒、銀鴻茅、鴻茅沙棘冰酒、鴻茅奶酒等。其中多個產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內蒙古科技進步獎、全國安全優質承諾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優質酒、自治區用戶滿意產品等稱號。今天的鴻茅,正在依託270多年鴻茅品牌深厚的「酒」、「葯」文化積淀,扎實構建市場基礎,為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提供品質最優良的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