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鴻茅葯酒是騙人的嗎
因人因病而異,有人用好用,有些人用了效果就不明顯。
那葯酒我知道,不太可能是騙人的。不過不好用就不要用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祝早日康復!謝謝採納!
B. 鴻茅葯酒,是否真的是是葯酒還是毒酒
有一點判斷力的人都能知道是一個姓譚的醫生造謠的,加上水軍要撈人出來的炒版作,讓天堂與權毒葯聯系在一起。從某東上喝的人的評論來看,還是有點用的。至於現在,也沒有要禁售的政令下達,說明毒葯的說法並不被認可。一個拿了葯准字型大小的,應該是嚴格檢測的,不然出了問題追責是誰也擔不起的。從報道來看,醫生自己也沒喝出毒,更重要的是他也沒檢測過,他身邊的人也沒有誰被他說出來中過毒。他寫的文也很垃圾。標題和第1句是他寫的,他承認是為博眼球。而文的主題部分是他在網上搜的內容,且這些內容與紅毛毫無關系。從小學作文來說,這是一篇不及格的作文。從常識一說,他自己說的是每天1瓶離天堂更近一點,換句話說,他是不是也認為只要每天不喝一瓶就不是毒葯了呢?現實中是沒有那個人會一天喝掉1瓶的。這不是一個好醫生應該有的做法。
從報道出來的內容來看,紅毛的違法廣告和配方是主要被人質疑的。反而是不是毒葯卻沒人關心了,還有就是這個「毒葯」還沒有人喝死的。反而關心是不是毒葯的人,就是那些喝了有用但不敢喝的人卻是有很多。
C.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損害商譽」為何被駁回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損害商譽」被法院駁回:不構成侮辱誹謗。
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於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葯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此外,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葯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葯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來源:新浪新聞
D. 鴻茅葯酒有沒有毒副作用
鴻茅葯酒270多年歷史,國葯准字型大小,沒有毒副作用!可放心服用!
E. 鴻茅葯酒過期五年了還能喝嗎
不管網友如何評論 既然生產廠家規定了保質期 哪就證明保質期過了之後再服用是有風險的, 酒仍了就扔了 要是捨不得酒 而喝壞了身體 哪可就不是2瓶酒的價錢了。
F. 鴻茅葯酒起訴為什麼被駁回
6月21日,涉案被告、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程遠告訴澎湃新聞,上海市閔行內區人民法院於6月13日宣容判,駁回了原告鴻茅葯酒的訴求。
從判決書中看到,法院認為,被告程遠發表的涉案文章不具有貶損原告企業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違法性。法院還強調,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G. 如果在淘寶買了鴻茅葯酒,然後發表沒效果或者不好的評論會怎麼樣
不會的,沒效果直接說,騙子才回被抓,我們買家實話實說,一般說了,給後面買家提個醒吧
H. 鴻茅葯酒起訴一律師為何被駁回
內蒙古鴻茅國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茅葯酒公司)與律師程遠名譽權糾紛一案有了最新進展。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於6月13日宣判,駁回了原告鴻茅葯酒的訴求。
從判決書中看到,法院認為,被告程遠發表的涉案文章不具有貶損原告企業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違法性。法院還強調,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閔行區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於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葯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然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原告作為知名企業,對於社會公眾的評論和輿論監督理應負有更多的容忍義務。
此外,法院還認為,涉案文章更多的是以「鴻茅葯酒廣告」為例,探討相關部門在廣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系被告人對加強食葯品廣告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建議,是對食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關注,應屬受保護的言論自由范疇。
據此,法院認為原告的訴請不符合《侵權責任法》等規定,駁回其訴訟請求。
I. 鴻茅葯酒能長期喝嗎,大家感覺咋樣呀~~
主要成分都是一些中葯材,中葯一般具有調理功能,副作用較小,長期喝也內是可以的容,不過鴻茅葯酒也是一款功能性的葯酒,在飲用前,最好還是咨詢醫師之後控制好量,適度飲用
而且葯酒雖然對身體的調理有一定的功效,但是也需要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作為輔助,早睡早起,多多鍛煉,才能達到長期輔佐身體保持健康
J. 鴻茅葯酒事件怎麼處理了
國家葯監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葯酒由非處方葯轉化為處方葯進行論證,並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
據悉,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葯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葯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表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葯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0)鴻茅葯酒時事評論精選擴展閱讀: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對鴻茅葯酒事件採取的三大措施:
1、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注的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匯總近五年來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向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提交報告。
2、嚴格按照說明書(功能主治)中規定的文字表述審批葯品廣告,不得超出說明書(功能主治)的文字內容,不得誤導消費者。
3、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持續加大對該企業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葯品安全主體責任。如發現違反葯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葯品批准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