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證據才能構成容留賣淫罪
認定一個犯罪行為的證據形式很多,但具體需要哪些證據、需要什麼形式的證據內,還要具體案例具體分容析。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Ⅱ 如果發現一個涉黃場所 需要多少證據,才能讓那老闆坐牢
報警
Ⅲ 警方抓捕涉黃嫌疑人要有什麼證據
警方對於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員,可以進行詢問,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如果有證據證明基本犯罪事實的,可以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Ⅳ 如果我要舉報一個人涉黃要收集哪些證據
你要拍下來他傳播這類視頻的證據,或者他和別人在網上交易,在網上賣給別人這類視頻,你要有截圖,然後就可以舉報他了。
Ⅳ 娛樂場所涉黃該怎麼舉報當報警沒用的時候
舉報,如果有確鑿的證據,不能憑空猜想。警方不能憑猜想辦案。如果涉嫌個別警察充當黑保護傘時,可以向其分管或主管領導反映情況,或向其紀檢監察、督察部門舉報。
也可以向當地的黨委辦或政委辦反映情況,也可以向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反映情況,如果涉嫌違法犯罪的,可以向當地的紀委或檢察機關控告、舉報。
如果證據確鑿,公安不立案的,可以要求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情況,要求進行立案監督。
法條鏈接:《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5)涉黃酒店需要什麼證據擴展閱讀:
娛樂場所涉黃舉報警察不管涉嫌不作為,可以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Ⅵ 如果舉報酒店涉黃,怎樣才能有效
關鍵在於掌握證據,有證據就好舉報,向公安機關實名匿名舉報多可以。
Ⅶ 家裡人從事酒店行業,被人舉報說是涉黃。被帶到公安局,可是他公司沒有給我們說實情,等我們知道後
像這種情況下公安機關是想對你家人進行刑事懲罰,建議委託辯護律師為你家人提供法律幫助,來提出你的家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或者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
Ⅷ 組織賣淫罪,要有哪些證據才能證明罪名成立
定性為組織賣淫罪需要哪些證據?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從事賣淫活動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從重處罰。要定性為組織賣淫罪,需要收集的證據就是收集其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他人從事賣淫的行為的證據。具體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所以通過這幾種方式獲得的合法的證據材料,只要是能證明其組織賣淫的行為都可以作為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Ⅸ 舉報賣淫做些什麼,要證據嗎
直接撥打110電話或者直接到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屬於公安機關受理范圍。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同時,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Ⅹ 酒店涉黃問題
打給110匿名舉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