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請問委託加工收回的酒,又連續加工成葯酒出售,需要徵收消費稅么如果徵收,需要扣除加工時繳納的消
1,要交,允許扣除酒交過的消費稅
2,如果沒有同類計稅價格要進行組價,視同銷售
朋友,你細細看下最新的稅法,清清楚楚寫著酒是消費稅稅目,而酒精不是
Ⅱ 某企業委託酒廠加工葯酒十箱,該葯酒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已知委託方提供的原料成本兩萬,受託方墊付輔料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該酒廠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0.4+0.15)/(1-10%)×10%=2833(元)
Ⅲ 稅法作業 求答案 謝謝
(1)應繳納的消費稅= (200+50+20)/1.17*20%+20*1000*1
(2)乙企業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0+1)/(1-10%)*10%
(3)銷售瓶裝葯酒應繳納消專費稅=1800*100*10%
(4)分給職工散屬裝葯酒應繳納消費稅=100*150*10%
親,麻煩你自己算下吧,謝謝!
Ⅳ – 甲企業(白酒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100000元的原材料委託乙企業加工散裝葯酒1000公斤,收
(1)計算本月甲企業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繳納消費稅=(200+50)÷1.17 × 20%+20×2000×0.5÷10000=42.755(萬元內)
品牌使用費應屬於銷售額的組成容部分,應作增值稅價稅分離並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白酒採用復合計算消費稅的方法。
(2)計算乙企業已代收代繳消費稅=(10+1)÷(1-10%)×10%=1.22(萬元)
葯酒屬於其他酒,採用從價計稅的方法。
(3)計算本月甲企業銷售瓶裝葯酒應繳納消費稅=1800×100÷10000×10%=1.8(萬元)
酒類產品連續加工再銷售的,不得扣除外購或委託加工已經繳納過的消費稅。
Ⅳ 收回委託加工的葯酒,怎麼算增值稅和消費稅
由於是委託加工收回,你們的非連續生產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所以,版你們的權消費稅是0
你們的委託加工的增值稅=(8+1.8)*17%= 1.666
銷項稅=10/80%*17%=2.125
應繳納的增值稅=2.125-1.666=0.459
Ⅵ 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白酒繼續加工成葯酒 用交消費稅嗎
需要的,前面的委託加工繳納的可以扣除的
Ⅶ 有沒有葯酒,保健酒,養生酒等需要代加工的
現有一款無批號葯酒需要代加工
Ⅷ 某企業委託酒廠加工葯酒 10 箱,該葯酒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已知委託方提供的原料成本 2 萬元,受
(2+0.15+0.4)/(1-10%)*10%=0.283
Ⅸ 請問有沒有葯酒,保健酒,養生酒等類配製酒露酒需要代加工的貼牌加工委託加工都可以。
你有配製酒生產資質嗎,我制原酒小瓶貼牌,俏是那裡
Ⅹ 自產自用的白酒!用於應稅消費品如葯酒的加工 那他的消費稅可以抵扣么
扣除的是已經繳納的消費稅,只有煙絲的價格中才會含有消費稅,運費中是沒有消費稅的,你沒負擔過,稅務機關是不會讓你白白扣除的。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