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吐槽鸿茅药酒被抓的医生走出看守所的感受是什么
吐槽鸿茅药酒被抓的医生走出看守所:想哭,自由真好。
据报道,谭医生妻子刘某说,在抓捕时,警察未能提供逮捕通知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谭医生被带走后,她和律师前后三次前往凉城县与警方沟通。直到到了当地,才了解谭某被捕的原因,“我们也是律师见到警察之后,才拿到了逮捕通知书。”4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通报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日,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也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内容来源:澎湃新闻网
㈡ 鸿茅药酒事件,作为医生怎么去科普,有什么措施
最近,广州某医生因发表科普文章而被捕,引发热议。尽管大家对案件的定性还存在着争论,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但就科学普及的角度看,此事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作为医生,我们该怎样做科普?
科普必须要科学。科普是给大众传递科学的知识,为百姓的健康答疑解惑,因此,科普必须首先要符合科学,失去了科学的支撑,就失去了科普的意义。疫苗接种可以预防疾病,这是人们都知道的常识,但2017年3月一篇《一名有良知的疫苗工作者的心声!所有父母必看!为了孩子的健康,请远离疫苗!》的微信文章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该文编造了疫苗很多无中生有的危害,许多吃瓜群众对疫苗的作用产生了怀疑。针对这样的伪科学文章,必须要用大量的科学知识来进行反驳,许多科普作家撰文驳斥,并进行投诉,在大量举报后,该号被管理部门封号。
科普要有确切的依据。尽管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不同,论文必须要有大量的数据来证明和支持文章的论点。而科普文章由于是给百姓看的,一般不需要那些深奥的数据和理论,但是关键的数据和结论是需要的。
例如最近网上盛传科学家们发现了人体的新器官——间质,甚至还得出了人体“最大的器官”的结论,那么,器官的概念是什么?这一发现是不是新的发现,经过查阅资料,证实间质以前就是存在的,这次的研究只是发现了它的新功能,而且间质不符合器官的定义,实质就是人体的一种组织,我们还查阅了原文,还通过对Interstitium释义,对新器官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科普不要标题党。我们写文章都喜欢用一些新颖的标题,来吸引读者的注意,这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优秀的科普作者也是会在题目上下功夫的。
然而,广州医生的文章没有任何依据地将该酒冠以“毒药”,是不合适的。尽管我们知道,该酒中有一些有毒的中药,而且酒也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但仅以此定义为“毒药”是不合适的。如果有权威部门的检验证据,才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引起了多人的中毒或者死亡,在没有取得检验结果前,也只能是疑似,或者怀疑。因此,我们回避这些关键性的证据,而得出“毒药”的结论,是不慎重的,不科学的,也是会给自己找麻烦的。
医生做科普不易,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做科普更不易,但为了科普惹上麻烦,就更不划算了。如何把握科普的度,是我们每一位健康科普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但愿广州医生的教训能给我们有所启示。
㈢ 央视是怎么评鸿茅药酒事件的
央视评鸿茅药酒事件: 防止荒唐执法,必须加一道监督“紧箍咒”。
从调查看,还不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诉讼程序也有不少问题。行使侦查权的当地警方,为保护所在地特定企业介入处理,很容易被理解为“地方保护主义”。谭秦东医生被凉城警方拘留,继而被批准逮捕,对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些强制措施似乎很难立得住脚。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此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没有达到逮捕的基本条件。
权力是国家公器,行使必须慎之又慎,决不可任性而为。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国家立法明确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这些就是权力的边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红线。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上级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积极回应、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规范权力的鲜明态度,也为众多执法者撞响了警钟。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从具体案例抓起。抓住这个深化法治的契机,举一反三,在深入调查、追责问责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监督,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荒唐执法重演。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移动网
㈣ 祁阳县公安可以带在家里面逮捕的人进看守所里面住吗
可以!前一段新闻那个说“鸿茅药酒”的就是在家里逮捕后送到看守所里的嘛
㈤ 鸿茅药酒有没问题
因为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鸿茅药酒公司所在地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了舆论的强力反弹。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标题却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抓捕了谭秦东医生。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必须满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损害商品声誉罪”不能等同于普通名誉侵权,那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应该由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动用刑事手段,启动国家机器,直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
这是刑法应该有的谦抑精神,也是为避免警权介入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当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刑案审判参考》在评述当年的“纸馅包子案”(訾北佳案)时明确:构成“侵害商品声誉罪”必须主观上出于故意损害商品声誉的目的,而不是出于过失;从犯罪结果来说,必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
鸿茅药酒方面认为,谭医生的这篇文章,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要知道一个事实:在这篇文章之前,鸿茅药酒已经在市场上饱受质疑。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鸿茅药酒中的附子、何首乌等成分,本身就被医学界认定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体曝出,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为珍稀动物制品。
在这么一个四面楚歌的舆论环境之下,鸿茅药酒遭遇的退货和谭医生的这篇小文章真的构成因果关系吗?
的确,谭医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特别是在网文的标题中使用了“毒药”一词。但是,表述不妥,与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应该判然有别。
警权动用应当谨慎,特别是当进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将来的定罪处罚时。原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诉-删帖解决的问题,一脚油门踩到死,直接动用国家机器跨省抓捕一名医生,是否妥当?
这几年,打击网络谣言效果显著,以雷霆万钧之力澄清网络舆论环境,但是,应该区分情绪化表达与名誉侵权,一般性言论失实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如果对所有失实的言论(甚至并不是失实,只是做了情绪化的表达)不问主观动机,不问客观危害后果,都要跨省抓捕,既违背了传播规律,也可能造成寒蝉效应,搞得人人自危,无法正常表达。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却安然无恙;谭医生一篇2000多点击的小文章,却被千里跨省抓捕。这不是公众期待的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㈥ 检察院决定不构成犯罪的案子退回公安后怎么处理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6)鸿茅药酒被捕扩展阅读:
案例: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彭波、张枨)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记者还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针对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谭秦东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已依法开展案件核查工作。遵照公安部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责成凉城县公安局立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对该案事实和证据进行核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据悉,公安部高度重视“鸿茅药酒”事件,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㈦ 鸿茅药酒案医生突发精神疾病了吗
2018年5月11日,鸿茅药酒案医生谭秦东突发精神疾病。治疗两天后,病情稍许稳定,但血压较高,偶尔还会说胡话。目前,正在广东省人民医院综合一科接受治疗。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同日18时许,谭秦东取保候审后,从凉城县看守所走出来。被捕97天走出看守所的谭秦东,四月下旬的精神状态已不是很好,“正在接受心理干预”。
㈧ 鸿茅药酒为何跟警方跨省抓捕医生
广东医生谭某在网上撰文吐槽鸿茅药酒是“毒药”,遭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的跨省抓捕。该案经媒体曝光后,受到广泛关注。
4月15日下午,与谭某的妻子刘某取得了联系,她在电话中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今年1月,几名自称是凉城县警方的便衣警察,将谭某在广州的家中带走。
警方:鸿茅药酒公司报案,谭某今年1月被刑拘
据凉城县警方4月15日午间通报的消息,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上述通报称:凉城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日立案侦查,经查《中国神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系广州谭某所写,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刘某还告诉,在谭某被抓走以后,她考虑到临近春节,想先把人弄出来。她与代理律师曾向当地警方申请取保候审,警方表示需要先提供鸿茅药酒方面的谅解书。
“但鸿茅药酒方面不愿意和我们沟通,我们最后也没有拿到谅解书。”刘某称,目前她还在等检方的进一步通知。
据报道,谭某现年39岁,2010年中南大学麻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医师资格证书和临床执业证书,曾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担任麻醉医师,担任过制药公司的医学事务专员和顾问,2015年起自主创业开办医药科技公司。
刘某告诉,谭某目前没有从事临床方面的工作,而是开了一家OTC药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公司。谭某此前与鸿茅药酒方面并不认识,没有任何生意上的往来。
㈨ 鸿茅药酒致歉了,但是你觉得事件当事人该被逮捕吗
一个狗屁不通的药酒,被自己吹出来包治百病,还逮捕!不是国家有意识保护这个所谓的包治百病的鸿茅药酒,十有八九要走三鹿的路!
㈩ 鸿茅药酒事件被抓捕的谭秦东在跨省抓捕过程中坐的是火车还是飞机
坐的是高铁过去
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搞的到处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