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葡萄酒gb/t27568是什麼意思
GB/T 27568-2011 軌道交通車輛門窗橡膠密封條標准,與葡萄酒沒有關系。
你再查一查標准代號吧!
❷ 酒上有GB/T15037-1994是什麼意思
其中GB是國標的意思,就是國家執行標準的意思.
1994是回指這是這個標准答的發布時間是1994年.
T15037是指的酒水類的標准,連在一起就是1994年發布的國家酒水類執行標准.
它是一個國家葡萄酒的標准,不過你給的這個標准號是作廢的了,下面的這個才是現行的!
標准編號:GB 15037-2006
標准名稱:葡萄酒
(2)葡萄酒GB和GBT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酒類和水類的統稱,可指酒、水、飲料等液體可飲用的水,用來招待客人的液體。
此詞主要應用於餐飲界,酒的化學成分是乙醇,一般含有微量的雜醇和酯類物質,食用白酒的濃度在60度(即60%)以下
白酒經分餾提純至75%以上為醫用酒精,提純到99.5%以上為無水乙醇。酒是以糧食為原料經發酵釀造而成的。
白酒香型
1、米香型——代表產品冰峪庄園
2、醬香型——代表產品茅台
3、濃香型——代表產品五糧液
4、清香型——代表產品汾酒
網路-酒
❸ 《葡萄酒》GB15037—2006
ICS 67.160.10
X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15037—2006
代替 GB/T 15037—1994
葡萄酒
Wines
2006-12-11 發布 2008-01-01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
GB 15037—2006
目 次
前言…………………………………………………………………………Ⅲ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產品分類…………………………………………………………………3
5 要求………………………………………………………………………4
6 分析方法…………………………………………………………………5
7 檢驗規則…………………………………………………………………6
8 標志………………………………………………………………………7
9 包裝、運輸、貯存………………………………………………………7
附錄A(資料性附錄) 葡萄酒感官分級評價描述………………………8
GB 15037—2006
前 言
本標準的第3章、5.2、5.3、5.4和8.1、8.2為強制性條款,其他為推薦性條款。
本標准適用於實施日期之後生產的葡萄酒。
本標準的定義部分非等效採用了《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法規》(2003版)。
本標準是對GB/T 15037-1994《葡萄酒》的修訂。
本標准代替GB/T 15037-1994。
本標准與GB/T 15037-199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 定義的描述,參照《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法規》(2003版)和《中國葡萄釀酒技術規范》進行了適當的修改。增加了特種葡萄酒——利口葡萄酒、冰葡萄酒、貴腐葡萄酒、產膜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的定義;
2) 產品的分類,除保留GB/T 15037—1994中按色澤和二氧化碳含量分類外,還增加了按含糖量進行分類;
3) 要求:
——游離二氧化硫和總二氧化硫指標按GB 2758—2005《發酵酒衛生標准》執行;
——總酸不作要求,以實測值表示,以便於葡萄酒類型的判定;
——增加了檸檬酸、銅、甲醇、防腐劑限量指標;其中苯甲酸在發酵過程中可自然產生,並非人工添加,因此規定了上限;
——規定不得添加「合成著色劑」、「甜味劑」、「香精」和「增稠劑」;
4) 增加了凈含量要求;
5) 檢驗規則中,對抽樣表及有關條款進行了修改。
6) 為便於對感官進行分級評價描述,特增加了附錄A。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准由全國食品工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釀酒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負責起草單位: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煙台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國家葡萄酒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新天國際葡萄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甘肅莫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葡萄酒分公司。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李記明、田雅麗、王樹生、朱濟義、陳勇、董新義、田棲靜。
本標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15037—1994。
GB 15037—2006
葡 萄 酒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葡萄酒產品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分析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准適用於葡萄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2758 發酵酒衛生標准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測定
GB 10344 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5]第75號令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葡萄酒 wines
以新鮮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經全部或部分發酵釀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
3.1.1
干葡萄酒 dry wines
含糖(以葡萄糖計)小於或等於4.0 g/L的葡萄酒。或者當總糖與總酸(以酒石酸計)的差值小於或等於2.0 g/L時,含糖最高為9.0 g/L的葡萄酒。
3.1.2
半干葡萄酒 semi-dry wines
含糖大於干葡萄酒,最高為12.0 g/L的葡萄酒。或者當總糖與總酸(以酒石酸計)的差值小於或等於2.0 g/L時,含糖最高為18.0 g/L的葡萄酒。
3.1.3
半甜葡萄酒 semi-sweet wines
含糖大於半干葡萄酒,最高為45.0 g/L的葡萄酒。
3.1.4
甜葡萄酒 sweet wines
含糖大於45.0 g/L的葡萄酒。
3.1.5
平靜葡萄酒 still wines
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小於0.05 MPa的葡萄酒。
3.1.6
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等於或大於0.05 MPa的葡萄酒。
3.1.6.1
高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時,二氧化碳(全部自然發酵產生)壓力大於等於0.35 MPa(對於容量小於250 mL的瓶子二氧化碳壓力等於或大於0.3 Mpa)的起泡葡萄酒。
3.1.6.1.1
天然高泡葡萄酒 brut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小於或等於12.0 g/L(允許差為3.0 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2
絕干高泡葡萄酒 extra-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為12.0 g/L~17.0 g/L(允許差為3.0 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3
干高泡葡萄酒 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為17.0 g/L~32.0 g/L(允許差為3 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4
半干高泡葡萄酒 semi-dry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為32.0 g/L~50.0 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5
甜高泡葡萄酒 sweet sparkling wines
酒中糖含量大於50.0 g/L的高泡葡萄酒。
3.1.6.2
低泡葡萄酒 semi-sparkling wines
在20℃時,二氧化碳(全部自然發酵產生)壓力在0.05 MPa~0.25 MPa的起泡葡萄酒。
3.2
特種葡萄酒 special wines
用鮮葡萄或葡萄汁在採摘或釀造工藝中使用特定方法釀制而成的葡萄酒。
3.2.1
利口葡萄酒 liqueur wines
由葡萄生成總酒度為12 %(體積分數)以上的葡萄酒中,加入葡萄白蘭地、食用酒精或葡萄酒精以及葡萄汁、濃縮葡萄汁、含焦糖葡萄汁、白砂糖等,使其終產品酒精度為15.0 %~22.0 %(體積分數)的葡萄酒。
3.2.2
葡萄汽酒 carbonated wines
酒中所含二氧化碳是部分或全部由人工添加的,具有同起泡葡萄酒類似物理特性的葡萄酒。
3.2.3
冰葡萄酒 icewines
將葡萄推遲採收,當氣溫低於-7 ℃使葡萄在樹枝上保持一定時間,結冰,採收、在結冰狀態下壓榨、發酵,釀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產過程中不允許外加糖源)。
3.2.4
貴腐葡萄酒 noble rot wines
在葡萄的成熟後期,葡萄果實感染了灰綠葡萄孢,使果實的成分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用這種葡萄釀制而成的葡萄酒。
3.2.5
產膜葡萄酒 flor or film wines
葡萄汁經過全部酒精發酵,在酒的自由表面產生一層典型的酵母膜後,加入葡萄白蘭地、葡萄酒精或食用酒精,所含酒精度等於或大於15.0 %(體積分數)的葡萄酒。
3.2.6
加香葡萄酒 flavoured wines
以葡萄酒為酒基,經浸泡芳香植物或加入芳香植物的浸出液(或餾出液)而製成的葡萄酒。
3.2.7
低醇葡萄酒 low alcohol wines
採用鮮葡萄或葡萄汁經全部或部分發酵,採用特種工藝加工而成的、酒精度為1.0 %~7.0 %(體積分數)的葡萄酒。
3.2.8
無醇葡萄酒 non-alcohol wines
採用鮮葡萄或葡萄汁經全部或部分發酵,採用特種工藝加工而成的、酒精度為0.5 %~1.0 %(體積分數)的葡萄酒。
3.2.9
山葡萄酒 V.amurensis wines
採用鮮山葡萄(包括毛葡萄、刺葡萄、秋葡萄等野生葡萄)或山葡萄汁經過全部或部分發酵釀制而成的葡萄酒。
3.3
年份葡萄酒 vintage wines
所標注的年份是指葡萄採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佔比例不低於酒含量的80%(體積分數)。
3.4
品種葡萄酒 varietal wines
用所標注的葡萄品種釀制的酒所佔比例不低於酒含量的75 %(體積分數)。
3.5 產地葡萄酒 origional wines
用所標注的葡萄釀制的酒所佔比例不低於80 %(體積分數)。
註:所有產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著色劑、甜味劑、香精、增稠劑。
4 產品分類
4.1 按色澤分
4.1.1 白葡萄酒
4.1.2 桃紅葡萄酒
4.1.3 紅葡萄酒
4.2 按含糖量分
4.2.1 干葡萄酒
4.2.2 半干葡萄酒
4.2.3 半甜葡萄酒
4.2.4 甜葡萄酒
4.3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
4.3.1 平靜葡萄酒
4.3.2 起泡葡萄酒
4.3.2.1 高泡葡萄酒
4.3.2.2 低泡葡萄酒
5 要求
5.1 感官要求1)
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項 目 要 求
外觀 色澤 白葡萄酒 近似無色、微黃帶綠、淺黃、禾桿黃、金黃色
紅葡萄酒 紫紅、深紅、寶石紅、紅微帶棕色、棕紅色
桃紅葡萄酒 桃紅、淡玫瑰紅、淺紅色
澄清程度 澄清,有光澤,無明顯懸浮物(使用軟木塞封口的酒允許有少量軟木渣,裝瓶超過1年的葡萄酒允許有少量沉澱)
起泡程度 起泡葡萄酒注入杯中時,應有細微的串珠狀氣泡升起,並有一定的持續性
香氣與滋味 香氣 具有純正、優雅、怡悅、和諧的果香與酒香,陳釀型的葡萄酒還應具有陳釀香或橡木香
滋味 干、半干葡萄酒 具有純正、優雅、爽怡的口味和悅人的果香味,酒體完整
半甜、甜葡萄酒 具有甘甜醇厚的口味和陳釀的酒香味,酸甜協調,酒體豐滿
起泡葡萄酒 具有優美醇正、和諧悅人的口味和發酵起泡酒的特有香味,有殺口力
典型性 具有標示的葡萄品種及產品類型應有的特徵和風格
註:感官評價可參考附錄A進行。
1)特種葡萄酒按相應的產品標准執行。
2)特種葡萄酒按相應的產品標准執行。
5.2 理化要求2)
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要求
項 目 要 求
酒精度a(20℃)(體積分數)/(%) ≥ 7.0
總糖d(以葡萄糖計)/(g/L) 平靜葡萄酒 干葡萄酒b ≤4.0
半干葡萄酒c 4.1~12.0
半甜葡萄酒 12.1~45.0
甜葡萄酒 ≥45.1
高泡葡萄酒 天然型高泡葡萄酒 ≤12.0(允許差為3.0)
絕干型高泡葡萄酒 12.1~17.0(允許差為3.0)
干型高泡葡萄酒 17.1~32.0(允許差為3.0)
半干型高泡葡萄酒 32.1~50.0
甜型高泡葡萄酒 ≥50.1
干浸出物/(g/L) 白葡萄酒 ≥16.0
桃紅葡萄酒 ≥17.0
紅葡萄酒 ≥18.0
揮發酸(以乙酸計)/(g/L) ≤1.2
檸檬酸/(g/L) 干、半干、半甜葡萄酒 ≤1.0
甜葡萄酒 ≤2.0
二氧化碳(20℃)/MPa 低泡葡萄酒 < 250mL/瓶 0.05~0.29
≥250mL/瓶 0.05~0.34
高泡葡萄酒 < 250mL/瓶 ≥0.30
≥250mL/瓶 ≥0.35
鐵/(mg/L) ≤8.0
銅/(mg/L) ≤1.0
苯甲酸或苯甲酸鈉(以苯甲酸計)/(mg/L) ≤ 50
山梨酸或山梨酸鉀(以山梨酸計)/(mg/L) ≤ 200
註:總酸不作要求,以實測值表示(以酒石酸計,g/L)
a 酒精度標簽標示值與實測值不得超過±1.0%(體積分數)。
b 當總糖與總酸(以酒石酸計)的差值小於或等於2.0 g/L時,含糖最高為9.0 g/L 。
c 當總糖與總酸(以酒石酸計)的差值小於或等於2.0 g/L時,含糖最高為18 g/L。
d 低泡葡萄酒總糖的要求同平靜葡萄酒。
5.3 衛生要求
應符合GB 2758的規定。
5.4 凈含量
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5]第75號令執行。
6 分析方法
6.1感官要求
按GB/T 15038檢驗。
6.2理化要求
按GB/T 15038檢驗。
6.3 苯甲酸、山梨酸
按GB/T 5009.29檢驗。
6.4 凈含量
按JJF 1070檢驗。
7 檢驗規則
7.1 組批
同一生產期內所生產的、同一類別、同一品質、且經包裝出廠的、規格相同的產品為同一批。
7.2 抽樣
7.2.1 按表3抽取樣本,單件包裝凈含量小於500 mL,總取樣量不足1500 mL時,可按比例增加抽樣量。
表3 抽樣表
批量范圍/箱 樣本數/箱 單位樣本數//瓶
<50 3 3
51~1,200 5 2
1,201~3,500 8 1
3,501以上 13 1
7.2.2 采樣後應立即貼上標簽,註明:樣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製造者名稱、采樣時間與地點、采樣人。將兩瓶樣品封存,保留兩個月備查。其它樣品立即送化驗室,進行感官、理化和衛生等指標的檢驗。
7.3 檢驗分類
7.3.1出廠檢驗
7.3.1.1 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按本標准規定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並附上質量合格證明的,方可出廠。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合格證)可以放在包裝箱內,或放在獨立的包裝盒內,也可以在標簽上或包裝箱外列印「合格」或「檢驗合格」字樣。
7.3.1.2 檢驗項目:感官要求、酒精度、總糖、干浸出物、揮發酸、二氧化碳、總二氧化硫、凈含量、微生物指標中的菌落總數。
7.3.2型式檢驗
7.3.2.1 檢驗項目:本標准中全部要求項目。
7.3.2.2 一般情況下,同一類產品的型式檢驗每半年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亦應進行:
a)原輔材料有較大變化時;
b)更改關鍵工藝或設備;
c)新試制的產品或正常生產的產品停產3個月後,重新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按有關規定需要抽檢時。
7.4 判定規則
7.4.1 不合格分類
7.4.1.1 A類不合格:感官要求、酒精度、干浸出物、揮發酸、甲醇、檸檬酸、防腐劑、衛生要求、凈含量、標簽、
7.4.1.2 B類不合格:總糖、二氧化碳、鐵、銅。
7.4.2 檢驗結果有兩項以下(含兩項)不合格項目時,應重新自同批產品中抽取兩倍量樣品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准。
7.4.3 復檢結果中如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a)一項以上A類不合格;
b)一項B類超過規定值的50%以上;
c)兩項B類不合格。
7.4.4 當供需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由相關各方協商解決,或委託有關單位進行仲裁檢驗,以仲裁檢驗結果為准。
8 標志
8.1 預包裝葡萄酒標簽按GB 10344執行,並按含糖量標注產品類型(或含糖量)。
註:單一原料的葡萄酒可不標注原料與輔料;添加防腐劑的葡萄酒應標注具體名稱。
8.2 標簽上若標注葡萄酒的年份、品種、產地,應符合3.3、3.4、3.5的定義。
8.3 外包裝紙箱上除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凈含量和總數量。
8.4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要求
9 包裝、運輸、貯存
9.1 包裝
9.1.1 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起泡葡萄酒的包裝材料應符合相應耐壓要求。
9.1.2 包裝容器應清潔,封裝嚴密,無漏酒現象。
9.1.3 外包裝應使用合格的包裝材料,並符合相應的標准。
9.2 運輸、貯存
9.2.1 用軟木塞(或替代品)封裝的酒,在儲運時應「倒放」或「卧放」。
9.2.2 運輸和貯存時應保持清潔、避免強烈振盪、日曬、雨淋、防止冰凍,裝卸時應輕拿輕放。
9.2.3 存放地點應陰涼、乾燥、通風良好;嚴防日曬、雨淋;嚴禁火種。
9.2.4 成品不得與潮濕地面直接接觸;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物品同貯同運。
9.2.5 運輸溫度宜保持在5℃~35℃;貯存溫度宜保持在5℃~25℃。
❹ 請問執行GB15037-2006國標的紅酒是否有酒精兌換的酒為何執行同樣國標的紅酒價格相差很大
呵呵 國標規定是不可以加食用酒精的,但是國內很多都加。新國標主要是對年份酒做了界定,要求當年年份的葡萄汁含量不低於80%。至於價格的差距,我想和品牌、生產成本、市場運作成本都是有直接關系的!
❺ GBT15037是純葡萄酒嗎
葡萄酒標准在中國經歷了2次升級,第一次是2003年國家廢止的《半汁葡萄酒》行業標准,第2次是08年1月1日實施的,《葡萄酒》(GB 15037-2006)》。
經過修訂的葡萄酒國家標准於2008年1月1日起在生產領域里實施,新標准給葡萄酒定下死規矩,並由推薦性國家標准改為強制性國家標准。本次修訂新增加了按含糖量對葡萄酒進行的分類。
分類
按色澤將葡萄酒分為白葡萄酒、桃紅葡萄酒和紅葡萄酒;按含糖量將葡萄酒分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按二氧化碳含量將葡萄酒分為平靜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
干葡萄酒是指含糖(以葡萄糖計)小於或等於每升4克,或者當總糖與總酸(以酒石酸計)的差值小於或等於每升2克時含糖最高為每升9克的葡萄酒;
半干葡萄酒是指含糖大於干葡萄酒,最高為每升12克,或者當總糖與總酸的差值小於或等於每升2克時含糖最高為每升18克的葡萄酒;
半甜葡萄酒是指含糖大於半干葡萄酒,最高為每升45克的葡萄酒;
甜葡萄酒是指每升含糖大於45克的葡萄酒;
平靜葡萄酒是指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小於0.05兆帕的葡萄酒;
起泡葡萄酒是指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等於或大於0.05兆帕的葡萄酒。
新標准還將特種葡萄酒納入規范之列,特種葡萄酒是用鮮葡萄或葡萄汁在採摘或釀造工藝中使用特定方法釀制而成的葡萄酒,包括利口葡萄酒、葡萄汽酒、冰葡萄酒、貴腐葡萄酒、產膜葡萄酒、加香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9種。
理化指標
新標准要求,所有產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著色劑、甜味劑、香精、增稠劑。理化指標屬強制性條款,共有酒精度、總糖、干浸出物、揮發酸、檸檬酸、二氧化碳、鐵、銅、甲醇、苯甲酸或苯甲酸鈉、山梨酸或山梨酸鉀11項指標。
等級
新標准將葡萄酒分為優、優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質品5個等級,分級的要求在資料性附錄中,不屬於強制性條款。
❻ 紅酒GBT24586是什麼標准
紅酒復與GB/T24586標准,可謂風馬牛不相制及。
見以下標准簡介:
GB/T 24586-2009《鐵礦石 表觀密度、真密度和孔隙率的測定》
本標准規定了鐵礦石表觀密度、真密度和孔隙率的測定方法。
本標准適用於球團鐵礦表觀密度、真密度和孔隙率的測定。
本標准現行有效。
❼ 想知道關於葡萄酒的知識,越詳細越好,謝謝!
葡萄酒小常識
· 葡萄酒英文:葡萄酒是用新鮮葡萄的果汁,經過發酵釀制而成,它的基本成分有單寧、酒精、糖份、酒酸等。
· 單寧 TANNIN:單寧含量決定葡萄酒是否經久耐藏。單寧高的耐久存,單寧低要盡快 喝掉,通常不超過3-5年。
· 葡萄酒的酒精度:通常,葡萄酒的酒精度介於7度至16,2度之間,因為酒精度一旦超過了16,2度,酵母就停止活動了。酒精度最高的葡萄酒產自法國南羅納河谷地區。
· 葡萄酒的釀造流程:葡萄採摘-葡萄擠壓-榨汁-沉降罐過濾-橡木桶發酵-裝瓶 · 葡萄種植的緯度限制:北緯30-52度,南緯15-42度。中國的山東省與法國波爾多酒區緯度一樣。
· 世界葡萄酒主要產地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美國、智利、澳大利亞、南非等。
· 決定葡萄酒好壞的6大因素:葡萄品種、氣候、土壤、濕度、葡萄園管理和釀酒技術。 同樣的葡萄,如果種在山坡上就與山腳下不同,例如,海拔上升則溫度下降,採摘時間就得延後,另外,陽光照射時間也很重要,太少則酸,太多則甜,法國政府規定的葡萄從開花至採摘間的日照時數為1300小時;同理,如果土壤不同,質量也不同:土地越貧瘠,葡萄酒越好。土地肥沃則葡萄含糖量過高。濕度也重要:看的見河流的地方才能釀出好酒……
· 法國葡萄酒之所以最好,是因為法國在上述6大因素上的具備天賜優厚的條件。
· 葡萄酒是有生命的,「愈陳愈香」不適用於葡萄酒:葡萄酒裝瓶後透過木瓶塞與外界空氣交換而不停變化,它的生命周期是淺齡期-發展期-成熟期-高峰期-退化期-垂老期。葡萄酒過了高峰期就無法飲用了,
參考資料:http://www.frenchwine.com.cn/gaikuang/xiaochangshi.htm
==
葡萄酒是以新鮮的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經全部或部分酒精發酵釀制而成的,酒精度等於或大於7%(v/v)的發酵酒。葡萄酒集營養、文明、時尚於一身,是人們生活水平提高後的首選酒種,也是國際貿易中交易額最大的酒種。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飲酒習慣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由單純追求嗜好型向追求營養型、保健型、享受型發展。到目前,葡萄酒已不再是外國人獨享的美味,國人對葡萄酒的需求量在連年不斷增加。
根據葡萄酒的定義可知,葡萄酒是由葡萄發酵釀制而成的,它的質量高低,首先取決於原料,然後取決於工藝,葡萄酒的生產過程是把葡萄原料的優秀的潛質,集中、完美地體現到葡萄酒中的過程,所以作為葡萄酒,應該具備葡萄品種的香氣、發酵產生的香氣及陳釀產生的香氣。這種味感應該是愉悅的、復雜的、有層次的。所謂葡萄品種的香氣,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果香,應該完全來自於天然——葡萄,而非人工外加的。
在葡萄酒中,根據原料品種的不同、工藝要求的不同,又可將葡萄酒分為若干種。如從顏色上分,葡萄酒可分為紅葡萄酒、白葡萄酒和桃紅葡萄酒,這主要依賴於發酵過程中浸漬葡萄皮上色素量的多少而異;另外根據最終產品含糖量的不同,葡萄酒還可分為干型葡萄酒、半干型葡萄酒、半甜型葡萄酒和甜型葡萄酒。
時下,市場上銷售的葡萄酒,可以說品種繁多,這里不乏真正的、優質的葡萄酒,但也有許多劣質的、虛假的葡萄酒,其產品的屬性與葡萄酒相差甚遠:有的加入了大量的水、酒精;有的根本不用葡萄或用少量的葡萄;有的添加了人工色素等化學添加劑;有的沒經任何發酵只靠勾調;有的酒精度在4%左右甚至更低。這些產品的出現,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葡萄酒的質量可從3個主要方面進行判別,即理化指標、衛生指標和感官指標。其中的理化指標是對葡萄酒最基本的特徵予以規定,即它應達到的最起碼的成分含量,例如酒精、糖度、酸度、二氧化硫等;衛生指標是衡量葡萄酒受微生物或重金屬污染的程度;感官指標是判斷葡萄酒質量好壞的一個重要方法,是對葡萄酒質量的綜合評價。
面對琳琅滿目的葡萄酒產品,消費者需要認真、科學地選購與消費。
首先,從執行標准上判斷質量。按照我國食品標簽標準的規定,葡萄酒的標簽上應該標注該產品所執行的標准。目前葡萄酒行業執行的標准有3種:第一種,是國家標准gb/t15037—94《葡萄酒》,該標准要求產品是以葡萄或以葡萄汁為原料,以全部或部分發酵釀制而成的,酒精度大於或等於7%(v/v),並規定了其他一些要求。按照此標准生產出的葡萄酒是真正意義上的葡萄酒。第二種,是行業標准qb/t1980—94《半汁葡萄酒》,它所限定的產品是以大於或等於50%葡萄原酒經調配而成的非原汁葡萄酒,這類產品中摻入了數量不等的水、酒精和添加劑。第三種,是以q開頭的企業標准,目前執行這類標準的產品的質量相差非常懸殊,有些企業的標准制定得高於國家標准,而有些企業特別是一些小企業,制定的標准則遠遠低於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要求,根本就是為劣質酒 「量體裁衣」而制定的。
所以,僅從企業執行的標准上,就可大致判斷出葡萄酒的質量水平。一般來說,執行國標的產品,應該是質量較好的葡萄酒;執行行標的產品,其質量水平一般低於執行國標的;執行企標的產品,除個別大企業制定了高於行業或國家推薦性標準的企標,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很好以外,一般質量都較差甚至低劣,特別是在標准條文中,有些企業將「干浸出物」一項指標定得遠遠低於國標或行標,有的甚至迴避這項指標,對它根本沒有規定,這類酒肯定是人工勾兌的,是假葡萄酒。另外,一些進行無標生產的企業的產品,更不能列入選購行列。
其次,從酒精度的高低上判斷質量。酒精度是葡萄酒標簽中必須標注的內容。按照葡萄酒標準的規定,葡萄酒酒精度不應低於7%(v/v),正常工藝加工的葡萄酒的酒精度應該在11%(v/v)左右,一些特殊的產品可在7%~24%(v/v)之間。當葡萄酒中的酒精度小於7%(v/v)時,一個原因可能是葡萄原料質量太差;另一個原因就是根本沒有用葡萄進行發酵,這兩個原因都是導致葡萄酒質劣的原因。另外,酒精度太低,使葡萄酒的保質期受到影響,很難保證質量。
第三,從感官特徵上判斷質量。外觀:好的葡萄酒的外觀應該澄亮透明(深顏色的酒可以不透明),有光澤,其顏色與酒的名稱相符,色澤自然、悅目;質量差的葡萄酒,或混濁無光,或顏色與酒名不符,沒有自然感,或色澤艷麗,但有明顯的人工色素感。香氣:葡萄酒是一種發酵產品,它的香氣應該是葡萄的果香、發酵的酒香、陳釀的醇香,這些香氣應該平衡、協調、融為一體,香氣幽雅,令人愉快;質量差的葡萄酒則不具備這些特點,或有突出暴烈的水果香(外加香精),或酒精味突出,或有其他異味,使人嗅而生厭。口感:任何一個好的葡萄酒其口感應該是舒暢愉悅的,各種香味應細膩、柔和,酒體豐滿完整,有層次感和結構感,餘味綿長;質量差的葡萄酒,或有異味,或異香突出,或酒體單薄沒有層次感,或沒有後味。
參考資料:康易
❽ gb/t22045和gb/t10781的差別是什麼
GB/T 10781.1~3-2006,適用於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法發酵釀造而成的濃香型白酒。
GB/T 22045-2008,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批準保護的瀘州老窖特曲酒。
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2005第78號令《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及GB17924《原產地域產品通用要求》並參照GB/T10781.1《濃香型白酒》而制定。
❾ GB/T紅葡萄酒的定義
按色澤分類,分為紅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紅葡萄酒
按照國際葡萄酒組織的規定,葡萄酒只能專是破碎或屬未破碎的新鮮葡萄果實或汁完全或部分酒精發酵後獲得的飲料,其酒精度數不能低於8.5°
其中紅葡萄酒又可細分為干紅葡萄酒、半干紅葡萄酒、半甜紅葡萄酒和甜紅葡萄酒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