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某啤酒廠9月生產了15000噸生啤當月銷售了10000噸取得含稅銷售收入117萬元則啤酒廠應納消費稅的計
啤酒從量計征,與價格無關,且以銷售數量而不是以生產數量為計稅依據,所以消費稅的計稅依據是當月銷售的10000噸。
⑵ 某啤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1月銷售啤酒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00萬,
答案是C
不含稅銷復售300萬制,銷項稅是300萬*0.17=51萬
沒收的包裝物押金23.4萬元,視同於開票銷售包裝物23.4萬元,記銷項稅金=23.4萬元/1.17*0.17=3.4萬
合計銷項稅金=51萬+3.4萬=54.4萬。
⑶ 某啤酒廠自產啤酒10噸,無償提供給某啤酒節,已知每噸成本1000元,無同類產品售
消費稅是價內稅。來地稅核定源220/噸*10噸=2200元
此行為視同銷售需征增值稅
增值稅,肯定不能以成本價計算,得以成本價*110%作為核定銷售價格,同時加上價內稅消費稅2200
增值稅=(核定銷售價+價內稅)*17%
⑷ 某啤酒廠8月銷售啤酒400噸
稅法規定啤酒出廠價3000元/噸以上每噸交稅250元,3000元/噸以下每噸交稅200元
按此規定,應交稅400*200=80000元
⑸ 某啤酒廠6月份生產20萬瓶,七月產量比六月份增加15%,七月生產多少萬瓶
20*(1+15%)=23
⑹ 某啤酒廠八月份啤酒的銷售額是2100萬元,如果按銷售的35%繳納消費稅,八月份應繳納消費稅多少萬元
依您給的條件,應納消費稅2100*35%=735(萬元)
不過,稅法規定,啤酒的消費稅是按銷量徵收的,其中:甲類啤酒,每噸250元;乙類啤酒,每噸220元
⑺ 某啤酒廠2018年五月銷售甲類啤酒100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295萬,增值稅款50.15萬,
借:銀行存款 345.15
貸:主營業務收入 29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50.15
⑻ 某啤酒廠本月銷售啤酒10噸,售價2500元/噸,向客戶收取「品牌費」5000元,同時包裝物押金50
似乎有點問題。酒類產品銷售計算消費稅應該包含包裝物押金的。(2500×10+5000)÷10=3000(元版/噸),正好達權到了甲類啤酒的標准,應該按照250元/噸計算消費稅,所以應該是B,應納消費稅2500元。所以C是錯的。D也是錯的,不是並入計稅價格一同計稅,因為啤酒是從量計稅的,只是確定A類或B類時受到影響。
⑼ 19、某啤酒廠2009年9月生產了15000噸生啤,當月銷售了10000噸,取得含稅銷售收入117萬元,則啤酒廠應繳納消
選B,因為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按數量確定單位稅額。
可以按銷售額或銷售數量來計算消費稅
⑽ 某啤酒廠自產特製啤酒5噸用於某地啤酒節,已知成本20萬元,成本利潤10%,消費稅單位稅額220元,
徵收增值稅的貨物,同時又徵收消費稅的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回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答額
=200000*(1+10%)+5*220
=221100元
應交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稅率=221100*17%=3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