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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消費稅怎麼算

發布時間:2021-01-28 22:55:31

❶ 酒類消費稅計算

(1)糧食白酒從價稅=50*6000*25%=75000,從量稅=50*2000*0.5=50000
散裝白版酒從價稅=20*4500*25%=22500,從量稅=20*2000*0.5=20000
(2)勾權對的散裝白酒從價稅=8*3200*25%=6400,從量稅=8*2000*0.5=8000
(3)散裝白酒換玉米按最高售價計稅=15*6000*25%=22500,從量稅=15*2000*0.5=15000
(4)套裝禮品白酒從價稅=8*8000*25%=16000,從量稅=8*2000*0.5=8000
當月應納消費稅稅額=75000+50000+22500+20000+6400+8000+22500+15000+16000+8000=243400(元)

❷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1.當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當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計稅方法。

3.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一)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二)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4.實行從量定額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

5.我國消費稅對卷煙、白酒、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實行定額稅率,採用從量定額的辦法征稅,其計稅依據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6.實行從價定率計征辦法的計稅依據: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7.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包括銷售應稅消費品從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即:銷售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價外收費

拓展資料

一、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二、消費稅計稅方法: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消費稅的特點

1、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征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參考資料

網路-消費稅

❸ 這個啤酒的消費稅怎麼算呢

消費稅制:
3000*106/2*50+20000/100*106*(1+3%)*3000*330*24/1000/988*220=12347.75
如果題中的啤酒優惠稅率3.5元/升是指消費稅率的話,那麼上式最後就不能乘以220而應該乘以3.5了.
增值稅
2238.69

❹ 酒類的消費稅計算方法是什麼

酒類產品的稅目分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啤酒、黃酒、其他酒和酒精。
(1)白酒消費稅稅率包括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比例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定額稅率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啤酒稅率為定額稅率。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50元;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以下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20元。娛樂業、飲食業自治啤酒,單位稅額每噸250元。
(3)應納稅額=從量計算的應納稅額+從價計算的應納稅額 =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小酒廠一律實行查實徵收辦法,不再實行定額、定律的雙定征稅辦法。
例如,某卷煙廠本月銷售1000大箱(每大箱250條)卷煙,其中500箱調撥價格(不含增值稅)為每條40元,另500箱調撥價格(不含增值稅)為每條80元,本月進項稅額為1300000元。應納消費稅和增值稅計算如下:
(1)消費稅計算
從量計稅:應納稅額=150×1000=150000(元)
從價計稅: 調撥價格每條40元的卷煙應納稅額=40×(500×250)×30%=1500000(元)
調撥價格每條80元的卷煙應納稅額=80×(500×250)×45%=450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150000+1500000+4500000=6650000(元)
(2)增值稅計算
應納增值稅額=[40×(500×250)+80×(500×250)]×17%-1300000
=2550000-1300000
=1250000(元)

❺ 酒類的消費稅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

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如下:

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②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託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③生產銷售、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按《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2)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的比例稅率

①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②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製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5)啤酒消費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❻ 如何進算進口啤酒的關稅、消費稅、增值稅分別為多少

啤酒進口關稅:0%啤酒進口增值稅17%。啤酒進口消費稅:進口完稅價格≥370美元/噸的麥芽釀造啤酒,稅率為250元/噸;進口完稅價格<370美元/噸的麥芽釀造啤酒,稅率為220元/噸。

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已包括已納關稅稅額,如果進口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要包括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稅額。

(6)啤酒消費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根據《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進口關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費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進口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啤酒

❼ 啤酒的消費稅適用稅額應在什麼時候進行計算

1.具體來說,按次計算
2.什麼時候出售,就什麼時候計算
3.關鍵是你沒弄懂什麼是『出廠價』版
出廠價:是指權銷售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
其實,就是俗稱的銷售價。既然是銷售價,管你是上年、上月、還是今年、本月?!你銷售的時候是什麼價,就按這個價計算適用稅率。

舉兩個例子:
1.工廠三年前生產了一批啤酒,現在出售。【就按現在這個銷售價計算適用稅率】
2.工廠生產了一批啤酒,一半賣給A企業,4000元/噸;另一半賣給B企業,2000元/噸。【賣給A企業的那一半按250元/噸計算消費稅;賣給B企業那一半按220元/噸計算消費稅】

懂邏輯沒?

❽ 計算啤酒消費稅相關問題

包裝物要計入到啤酒適用稅率計算中去。

增值稅:啤酒黃酒除外,白酒等銷售,專包裝物押金均屬在稅務處理上視同收入,徵收增值稅。
消費稅:白酒同增值稅。啤酒不是按價格征稅,而是數量,包裝物押金只是計算啤酒的適用稅率,如果啤酒價格+包裝物價格達到3000元/噸,就按250元征稅。最終包裝物押金是不收稅的,只是計算稅率的參考

❾ 啤酒徵收消費稅的問題

甲類啤酒每噸應交消費稅250元
60噸(甲類啤酒)應交消費稅=60*250=15000(元)

啤酒是按數量計征的,與售價、包裝物等因素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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