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按什么酒执行
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按什么酒执行
当然按照浓香标准执行。
执行标准是GB/T10781.1
② 现在白酒纯粮酒国标执行标准是什么
白酒
三、固液法白酒
30%固态法白酒+70%液态法白酒。但是绝大多数酒企加的固态法白酒都不够30%,即便加够,兑水也仅呈现微微浅蓝。
为了遏制白酒标签欺诈消费者,2013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液态法白酒标签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香精,不得标注粮食;固液法白酒中必须有30%的固态法白酒,标签只标注粮食是不行的,也要标注食用酒精、香精。白酒生产大省四川更进一步,从2015年10月1日起,四川省施行新的《酒类管理条例》,规定:瓶装白酒标签应标注是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还是固液法白酒;年份酒标签应标注所含“陈酿酒”的比例和贮存年限,厂内应保存材料、资料以备追溯、查验。
③ 白酒的执行标准和生产标准一样吗浓香型白酒的执行和生产标准是什么
不一样。
浓香型白酒执行标准是GB/T 10781。
1-2006生产标准是固态法专白属酒就是GB/T2082。
1-2007液态法白酒是GB/T20822-2007。
④ 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定义
明确标准
《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标准代替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89和《低度浓香型白酒》gb/t11859.1-89两个标准,将两个标准合为一项。为便于区别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新标准中增加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进一步强调浓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是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
二、扩大范围
明晰分类
标准规定,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
酒精度25%-40%vol。
高度酒的上限由原标准的59%vol调至68%vol;低度酒的下限由原标准的35%vol调至25%vol,而上限由原标准的39%vol调至40%vol,从而扩大了标准的范围,适用性更强。
三、重新分级
品质升格
新标准分为优级和一级,去掉了原标准gb/t10781.1-89和gb/t11859.1-89中的二级,使分类更便于操作,去除了品质和口感较差的二级酒,更符合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
四、实事求是
引导辟误
在高低度酒的感官要求中加了一条注解:当温度低于10℃以下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应恢复正常。因为构成酒体风味特征的众多香味物质,在温度较低时会出现失光浑浊现象;当酒温上升至10℃以上时又呈现透明。这一特殊可逆现象是中国传统固态发酵白酒的特色,也是高级酯类物质的物理状态变化。作为长期困扰白酒厂家的一个问题,通过新标准的标注,企业有了国家行业层面上的理论阐释,给客观存在的现象一个合理恰当的说明,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对白酒产品的这一特殊现象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五、调整指标
符合实际
酒精度的表示由原来的%(v/v)改为%vol,总酸、总酯、己酸乙酯各项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于白酒中的醇类、酸类、酯类含量变化是一个漫长的平衡过程,即使装瓶后,由于醇、酸、酯的水解过程是可逆的,酯类会分解成酸和醇,因而在一定时间内会发现总酸含量升高、总酯下降的现象。本次新标准的修改,总酸、总酯的含量只规定了下限,并比原标准有所降低。己酸乙酯的上限增大了,而下限降低了,从而使上下限的范围扩大了,便于白酒厂家更好地控制各项指标,使生产指标符合新标准。
六、卫生指标
规范统一
新标准规定了高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统一规定为gb2757,从而代替了原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单列的标准,使浓香型白酒的标准更规范统一。
七、总酯测定
方法变动
浓香型白酒中总酯的测定方法有变动,增加了用40%vol无酯酒精做空白试验,试验过程、条件和原标准相同。
⑤ 白酒执行标准
此类问题曾不只一次的回复过。
白酒有多种不同的香型和不同的制取方法。针对回其不同的香型和制取方法也就答有各自不同的国家标准(GB)。至于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能就更多了,但未见有内容广泛包容的白酒标准。多数情况下,某一白酒的执行标准通常为在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其生产厂家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
以下列出关于白酒的部分国家标准:
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
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
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
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
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
GB/T 20823-2017 特香型白酒
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
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
⑥ 酱香型白酒的执行标准标准是什么
GB/T10781.1-2006
浓香型白抄酒(固态法)
GB/T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固态法)
GB/T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固态法)
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液态法)
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固态不少于30%)
GB/T 20823-2017
特香型白酒(固态法)(2018-4-1实施)
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固态法)
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固态法)
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固态法)
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固态法)
懂酒行
⑦ 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新标准是什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定义 明确标准 《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标准代替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89和《低度浓香型白酒》GB/T11859.1-89两个标准,将两个标准合为一项。为便于区别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新标准中增加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进一步强调浓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是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
二、扩大范围 明晰分类 标准规定,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 酒精度25%-40%vol。 高度酒的上限由原标准的59%vol调至68%vol;低度酒的下限由原标准的35%vol调至25%vol,而上限由原标准的39%vol调至40%vol,从而扩大了标准的范围,适用性更强。
三、重新分级 品质升格 新标准分为优级和一级,去掉了原标准GB/T10781.1-89和GB/T11859.1-89中的二级,使分类更便于操作,去除了品质和口感较差的二级酒,更符合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
四、实事求是 引导辟误 在高低度酒的感官要求中加了一条注解:当温度低于10℃以下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应恢复正常。因为构成酒体风味特征的众多香味物质,在温度较低时会出现失光浑浊现象;当酒温上升至10℃以上时又呈现透明。这一特殊可逆现象是中国传统固态发酵白酒的特色,也是高级酯类物质的物理状态变化。作为长期困扰白酒厂家的一个问题,通过新标准的标注,企业有了国家行业层面上的理论阐释,给客观存在的现象一个合理恰当的说明,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对白酒产品的这一特殊现象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五、调整指标 符合实际 酒精度的表示由原来的%(v/v)改为%vol,总酸、总酯、己酸乙酯各项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于白酒中的醇类、酸类、酯类含量变化是一个漫长的平衡过程,即使装瓶后,由于醇、酸、酯的水解过程是可逆的,酯类会分解成酸和醇,因而在一定时间内会发现总酸含量升高、总酯下降的现象。本次新标准的修改,总酸、总酯的含量只规定了下限,并比原标准有所降低。己酸乙酯的上限增大了,而下限降低了,从而使上下限的范围扩大了,便于白酒厂家更好地控制各项指标,使生产指标符合新标准。
六、卫生指标 规范统一 新标准规定了高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统一规定为GB2757,从而代替了原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单列的标准,使浓香型白酒的标准更规范统一。
七、总酯测定 方法变动 浓香型白酒中总酯的测定方法有变动,增加了用40%vol无酯酒精做空白试验,试验过程、条件和原标准相同。
这里可以查得到: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sort/3/11132.html